畢業論文

112 學年度第二學期

申請考試截止 113 年 4 月 30 日
舉行考試截止 113 年 7 月 31 日
撤銷考試截止 113 年 7 月 31 日
論文繳交截止 113 年 8 月 12 日

112 學年度第一學期

申請考試截止 112 年 11 月 30 日
舉行考試截止 113 年 1 月 31 日
撤銷考試截止 113 年 1 月 31 日
論文繳交截止 113 年 2 月 19 日

請務必參閱相關資料
  1. 論文格式規範
  2. 研究生學位考試須知
指導教授登記
  1. 請同學在碩二下學期5月31日前向系辦繳交指導教授同意書以完成登記,若需要更換指導教授,請繳交更換指導教授同意書
  2. 指導教授必須是本系專任教師,或本系兼任教師(需有另一位本系專任共同指導)
  3. 登記前請詳讀「台灣大學論文指導教授與研究生互動準則」。
學位考試申請流程
  1. 登入 myNTU → 「學生專區」 → 「課務資訊」 → 「碩博士學位考試申請」印出「學位考試申請書」,請指導教授簽名後交至系辦,學分審核無誤後將送至研教組,即完成申請。
  2. 請於口試日前 7 天 email 告知助教 (1) 考試日期及時間 (2) 口試委員名單以便提早借用教室及申請口試費用。通常都會借用 736、737 或 837 討論室,若沒有特別註明要哪間,會由助教任選其中一間來借用。
  3. 若口試委員中有校外人員,請先 email 和助教確認系辦是否有該委員的資料,沒有的話請再告知該委員的身份證字號、戶籍地址、郵局帳號、工作單位和現職。
  4. 口試當天請先到系辦領取口試資料(口試記錄表、口試費用支領清冊),並請到 4 樓院辦公室押個人證件領取討論室鑰匙,結束後請將討論室清理乾淨回復原狀(關冷氣、鎖門),再將鑰匙歸還院辦公室拿回個人證件,並請將口試記錄表、口試費用支領清冊交回系辦。
  5. 論文審定書請自行列印。口試後,論文定稿送印裝訂時 ,審定書須放置在論文紙本第一頁。
學術倫理課程
  1. 本校教務處規定自107學年度起入學之碩博士生,經系、所、學位學程確認修習通過或核准免修六小時學術倫理課程者,始得申請學位考試。以入學第一學年結束前修習完成為原則。
  2. 學術倫理網站:https://ethics.moe.edu.tw/
  3. 請以必修學生身份登入,帳號為學號,預設密碼為學號後五碼,最遲請在畢業 / 口試前完成。
論文繳交
  1. 畢業論文紙本繳交及上傳電子檔、離校手續等,請詳閱本校圖書館之規定說明。
  2. 紙本三本(平裝、精裝皆可)請交到總圖一樓流通服務台:
    週一至週五 08:00 - 17:00
    02-3366-2366 / ntuetds@ntu.edu.tw
離校手續
  1. 請登入 myntu 查看離校手續需要洽辦的單位:登入 myntu → 學生專區 → 畢業生離校手續查詢
  2. 請交下列文件至系辦以辦理離校:
    (1) 論文電子檔(圖書館審核通過的定稿)請 email 給助教:guanyin@ntu.edu.tw
    (2) 原創性聲明書:本校教務處規定自2022年7月11日起要求碩博士畢業論文須進行原創性比對,方得辦理離校手續。(請詳讀本系「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說明」及相關文件)
    本系論文原創性比對採雙軌制,有二版本聲明書可選,方案一為學校版本,方案二為經濟系版本:不用提供相似性百分比,意即本系沒有強制要求原創性比對,研究生與指導教授得任選其中之一交至系辦以辦理離校。
    若您打算繳交學校版本,請務必填寫線上問卷;若是繳交經濟系版本,可以直接寄聲明書電子檔給助教。
撤銷

  申請學位考試後,因故無法於該學期內舉行學位考試,請於學位考試撤銷截止日前,向系辦送交「學位考試撤銷申請書」(需有指導教授簽名),逾期未撤銷亦未舉行考試者,以一次不及格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