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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論文

 

畢業論文口試 (碩博士班學生-學位考試)

 

114 學年度第一學期

申請口試開始 114年 09月 01日
申請口試截止 114年 12月 01日
舉行口試截止 115年 02月 02日
撤銷口試截止 115年 02月 02日
論文繳交截止 115年 02月 23日
 

114 學年度第二學期

申請口試開始 115年 02月 23日
申請口試截止 115年 04月 30日
舉行口試截止 115年 07月 31日
撤銷口試截止 115年 07月 31日
論文繳交截止 尚未公佈
 

依據 國立臺灣大學114學年度行事曆【114年7月01日更正】

 

請下載論文範本 (114.7.25更新)

  不需特別註明為在職專班,故請將論文封面、附件及論文審定書內容修正如上檔案。

指導教授登記
  1. 請同學在碩二下學期5月31日前向系辦繳交指導教授同意書以完成登記,若需要更換指導教授,請繳交更換指導教授同意書
  2. 指導教授必須是本系專任教師,或本系兼任教師(需有另一位本系專任共同指導)
  3. 登記前請詳讀「台灣大學論文指導教授與研究生互動準則」。
學位考試 (論文口試) 申請流程
  1. 登入 myNTU → 「學生專區」 → 「課務資訊」 → 「碩博士學位考試申請」印出「學位考試申請書」,請指導教授簽名後交至系辦,學分審核無誤後將送至研教組,即完成申請。
  2. 請於口試日前 7 個工作天 email 告知助教 (1) 考試日期及時間 (2) 口試委員名單以便提早借用教室 (736、737 或 837 討論室) 及申請口試費用。
  3. 扣除指導教授的口試委員須有 2-3 人,其中至少須有一位為非本系教師(本系兼任教授亦算本系教師),例如:台大財金系教授、政大財政系教授。此外,非本系口試委員,請先 email 和助教確認系辦是否有該委員的資料,沒有的話請再告知該委員的身份證字號、戶籍地址、郵局帳號、工作單位和現職。
  4. 口試當天請先到系辦領取口試資料(口試記錄表、口試費用支領清冊),並請到 4 樓院辦公室押個人證件領取討論室鑰匙,結束後請將討論室清理乾淨回復原狀(關冷氣、鎖門),再將鑰匙歸還院辦公室拿回個人證件,並請將口試記錄表、口試費用支領清冊交回系辦。
  5. 論文審定書請自行列印。口試後,論文定稿送印裝訂時 ,審定書須放置在論文紙本第一頁。
碩士論文課程

請於提出學位考試 (畢業論文口試) 的當學期,在選課時登記修習「碩士論文」課程。
(備註:若選課後當學期未如期畢業,成績單上只會顯示撰寫論文,對成績不會有影響)

學術倫理課程
  1. 本校教務處規定自107學年度起入學之碩博士生,須修習通過六小時學術倫理課程,始得申請學位考試。
  2. 請以必修學生身份登入學術倫理網站,帳號為學號,預設密碼為學號後五碼,最遲請在畢業 / 口試前完成。
論文繳交
  1. 有關繳交論文紙本及電子檔給圖書館,請詳閱本校圖書館說明
  2. 紙本三本(平裝、精裝皆可)請交到總圖一樓服務台:
    週一至週五 08:00 - 17:00
    02-3366-2366 / ntuetds@ntu.edu.tw
離校手續
  1. 請登入 myntu 查看離校手續需要洽辦的單位:登入 myntu → 學生專區 → 畢業生離校手續查詢
  2. 若要在本學期 (114學年度第1學期) 畢業,請務必於規定期限通過圖書館論文審核,本學期是至 115年2月23日止,其他處室的離校手續則可以晚一點辦理。因圖書館審核需幾個工作天,請盡早繳交,以免影響畢業。待各處室均審核通過,最後請到行政大樓 210 室研究生教務組找張家瑋小姐 (3366-2388#418) 辦理畢業。
  3. 本系的離校手續,請交下列文件:
    (1) 論文電子檔(圖書館審核通過的定稿)請 email 給助教:lydiahsu@ntu.edu.tw
    (2) 原創性聲明書:本系制定「國立臺灣大學經濟學系學位論文品質與管考準則」於114年2月17日發布並實施,根據準則第五條之規定,113學年度第2學期起申請畢業之研究生,應繳交符合規定之「學位論文原創性比對聲明書」,方得申請離校。請研究生務必填寫線上問卷 (須上傳原創性聲明書及比對報告)
撤銷

  申請學位考試後,因故無法於該學期內舉行學位考試,請於學位考試撤銷截止日前,向系辦送交「學位考試撤銷申請書」(需有指導教授簽名),逾期未撤銷亦未舉行考試者,以一次不及格論。